10月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效应加快释放,我市消费市场呈现较快增长态势,当月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9.6亿元,同比增长7.2%。1-10月份,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完成178亿元,同比增长6.9%,增速排名全省第二。
一是以旧换新政策持续发力。10月份,我市积极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通过举办家装节、汽车展销、消费品进社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激活消费潜能,涉及以旧换新政策的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新能源汽车类等商品销售加快,当月限上零售额分别增长165.8%、45.8%、33.8%,其中高能效等级和智能家电零售额保持两位数增长。
二是升级类商品销售良好。1-10月份,限额以上单位中近八成商品类别零售额实现正增长,其中,限上单位体育娱乐用品类、通讯器材类等升级类商品零售额销售较好,分别同比分别增长20.9%、4.5%,增速分别比1-9月份加快5.5个、2.8个百分点。
三是生活类商品消费运行平稳。1-10月份,我市基本生活类商品运行较为稳定,其中,限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12.6%、3.1%和7.3%,限上单位服装鞋帽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同比增长11.0%和29.8%。
四是住宿餐饮业增长幅度明显。国庆假期受“悟空”流量带动,外地游客来晋人数持续增多,叠加各类美食推广活动,带动住宿餐饮业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态势,1-10月份限上单位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分别增长28.1%和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