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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金融推动科技创新大有可为

发布时间:2025-04-22      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政策性金融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要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全生命周期支持重点科创企业发展,全产品周期服务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全市场周期保障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4月1日,金融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要求推动更多金融资源用于科技创新领域,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目标。

作为我国科技金融服务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策性金融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大有可为——

无论是“大国重器”还是“瞪羚”“独角兽”,从科技研发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每个阶段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成本高、周期长、风险大成为科技迭代创新的特点和资金融通的难点。特别是中小型科创企业,虽然其研发孵化周期短、成果转化快,但由于大多以技术专利等轻资产“立身”,抵质押能力较弱。相较于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基金以及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性金融能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从“生命周期、产品周期、市场周期”三个维度持续为科创企业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融资供给。

政策性金融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支持实体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为职责使命,天然承担着联结政府、产业和金融市场的重要职能,依托国家信用开展金融创新,能够有效助力科技自主研发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比如,中国进出口银行2021年推出并发放首笔科技创新研发贷款,为促进国产抗癌药品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国家开发银行也推出了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专项贷款。这些资金,为支持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产学研深度融合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送去了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新一轮技术革命的交汇期,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需要政策性金融进一步创新发挥职能作用。

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全生命周期支持重点科创企业发展。科技型企业一般会经历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政策性金融机构应根据科技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提供定制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与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和提升“信—评—保—贷—投—检”融合服务体系和智能化信息化水平,创新开展循环贷款、知识产权和股权质押贷款等业务,探索以“普惠金融孵化、供应链融资培育、专项贷款升级、投贷联动支持”为主线的高新技术企业一站式全周期融资方案,为科创企业经营赋能。

要整合优势金融资源,全产品周期服务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从单一产品设计研发到批量产购储销再到产业链转型升级,围绕科技产品“政产学研用”全周期,政策性金融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吸引政府平台、征信机构、投资基金、商业银行、担保机构、社会资本参与科技领域投融资,合理设置风险分担机制,打造“1+N”科技金融平台。要加快拥抱前沿科技,利用数据增信、企业画像、技术专利评估等先进金融科技手段服务产品全链条,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需要强调的是,政策性金融重在引领,重在对科创企业前期孵化培育“雪中送炭”,当引导各类资金投入、企业逐步稳定成熟后,政策性金融应以适当方式退出,并继续寻找支持科创赛道上的有潜力有愿景的“新赛车”。

要聚焦政策性职能定位,全市场周期保障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政策性金融应密切关注科技市场的周期性波动,坚持政策与金融“两只手”发力,不仅促进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深度合作,也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做好科技领域政银企合作的有力“支点”。要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以中长期贷款为主、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特点,加大逆周期、跨周期支持力度,增强政策的精准性和直达性,用好各项科技创新金融工具,切实引导和保障重大科技创新、突破“卡脖子”技术研发等核心科技领域的资金供给和信用支撑,服务科技强国建设。(刘宏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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