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五、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七、临时救助
八、城乡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
九、高龄津贴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以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所有持第二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的残疾人。
(三)补助标准:82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银行卡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樊守忠 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人社局 晋城市残联关于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晋民发〔2016〕40号)
2、《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扩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范围的通知》(晋民发〔2022〕56号)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所有持有第二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 的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
(三)补助标准:124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樊守忠 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人社局 晋城市残联关于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办法》(晋民发〔2016〕40号)
2、《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扩大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两项补贴范围的通知》(晋民发〔2022〕56号)
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三)补助标准:71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县民政局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县财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樊守忠 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民〔2022〕10号)
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条件。
(三)补助标准:56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县民政局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县财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樊守忠 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 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的通知(晋市民〔2022〕10号)
五、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三)补助标准:117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或拨付到社会福利机构
(五)发放方式:分散供养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集中供养的由财政拨付到社会福利机构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来光旭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民发〔2019〕86号)
2、《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三)补助标准:9789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县民政局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县财政打卡发放
(五)发放方式:分散供养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集中供养的由财政拨付到供养机构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樊守忠 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晋城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城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晋市民〔2022〕11号)
七、临时救助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三)补助标准:1、特困人员(含散居孤儿)按个人负担费用的100%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按个人负担费用的80%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3、其他对象按个人负担费用的30%予以救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四)申领流程:一般程序: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民政审批-县财政打卡发放或实物救助;
紧急程序:个人申请(主动发现)-乡镇审核审批- 使用临时救助备用金先行救助。
(五)发放方式:1.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贴对象的银行账户;
2.直接向救助对象发放现金或者帮助救助对象垫付资金。
(六)发放时间:及时发放
(七)咨询电话:樊守忠 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晋市民〔2020〕10号)
八、城乡低保家庭中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含)至99周岁(含)的失能老年人。
(三)补助标准:100元/人/月
(四)申领流程: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发放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樊守忠 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晋城市民政局 晋城市财政局 晋城市卫计委 晋城市老龄办关于贯彻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人补贴标准工作的实施方案》(晋市民〔2016〕53号)
九、高龄津贴
(一)政策层级:中央
(二)补贴对象: 全省80周岁(含)及以上老年人
(三)补助标准:80-89周岁:低保老人每人每年1640元,非低保老人每人每年920元;90-99周岁: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70元;非低保老人每人每月23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450元。
(四)申领流程:对全县符合条件老年人进行摸排,无需老人进行申请
(五)发放方式: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
(六)发放时间:按月发放
(七)咨询电话:来光旭 0356-2033005
(八)政策依据:
1、《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发放高龄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3〕49号)
2、《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高龄津贴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民发〔2024〕4号)
附件:惠民补贴.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