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残联清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要求,现就2021-202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清缴工作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晋财综[2016]8号)
二、清缴范围
全县2021年度、2022年度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且未足额缴纳残保金的行政事业单位。
三、办理安排
1、办理时限: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缴纳。
2、办理要求:携带单位相关资质材料(单位从业人员编制卡,持证残疾人用工合同书,残疾人证,身份证,2021、2022年度薪资流水,交纳保险等凭证),现场办理对应年度残保金的申报、核算及缴纳手续。
3、办理地点:泽州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泽州县残联)
联系电话:0356-3958111
泽州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