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全县源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办法》(山西人民政府301号令)及《2023年全省治超工作要点》(晋治超办字〔2023〕1号)的规定,现将全县105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要通过进驻、巡查等方式对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实施源头治超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巡查或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本乡镇范围内非公示货运源头企业源头环节全过程监管;各治超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泽州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