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关于印发〈山西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综〔2016〕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20〕64号)和《关于明确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1〕8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办理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企业及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二、年审时间:
企业:2022年5月16日—6月30日;其他:2022年7月1日—9月30日
三、年审方式:
年审单位通过网络报送年审信息。(申报网址:http://220.194.147.73:8443/wbxt/#/login)
四、年审地点:泽州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金村镇晋北社区达康路99号县康复医院1006室)
五、联系电话:0356-3958111。
六、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严格执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先收后支,专款专用,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泽州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