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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核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05      信息来源:      

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核销的公示 

 

  2019年7月17日,山西天泽煤化工集团股份公司煤气化厂造气二车间A系列3#煤气炉小集尘器更换出口短件焊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泽州县政府批准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总工会等部门以及相关专家参与,组成了事故调查组。

  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分析、询问相关人员、召开讨论会,结合山西省泽州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2019年11月29日出具的死者郜思奇《鉴定文书》,在排除郜思奇因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死亡、高处坠落、CO中毒或右颈部遭受电击死亡可能之外;不排除郜思奇因先天右冠状动脉纤细在特殊情况下心脏负担突然加重引起急性心功能衰竭而死亡或因腐败掩盖而未发现的某些其它病理改变导致猝死可能。事故调查组最终认定:这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12月13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6-2061963

   泽州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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