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全县机构职能调整实际,我县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清理及动态调整后,共确认53个行政执法单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其中行政执法监督主体1个,法定行政执法主体50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个。各行政执法主体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下一步县政府将根据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和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情况,继续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确认和公布。
附件:泽州县行政执法主体清单
附件:泽州县行政执法主体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