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时间: 2021年10月21日 回复时间:2021年10月28日
【网友反馈】马先生留言:他现在户口在城区,原籍是泽州县高都镇西坡村(现已并入秦庄村),在村内有房产,现想将户口迁移回村内,曾咨询高都派出所被告知必须得有不动产登记证,但因不动产登记证还未办理下来,咨询村内开具相关房产证明或者提供哪些材料才可以将户口转回?
【泽州县公安局 回复】经泽州县公安局调查并落实,现回复如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该群众咨询的事项作出如下解释: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市县内合法稳定住所迁入需提供: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房屋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