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时间: 2020年月08日10 回复时间:2020年8月13日
【网民反馈】李先生反映:他购买了泽州县南洋广场小区的房子,开发商市百事嘉房地产。签合同时发现小区的公摊率达到了37.7%,现想咨询小区公摊率的具体标准规定,望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予以告知。
【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经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并落实,现回复如下:南洋广场项目包括两幢建筑,A幢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6859.92㎡,套内建筑面积为:10470.45㎡,共有分摊面积为:6389.4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986.1—2000房产测量规范》计算,其分摊内容及面积如下(附标准层图一张):
电梯:689.80㎡;管道井:561.06㎡;前室、楼梯、门厅:4423.10㎡;设备间:255.12㎡;外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460.39㎡
B幢情况同A幢类似,房产测量规范中对公摊率的大小没有规定,也没有对公摊率设置上限和下限,只对分摊内容和如何分摊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