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自主品牌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县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梯次衔接、整体推进的原则。运用经济、市场、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培育、扶持和保护各类注册商标,特别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著名商标,努力构筑我县商标品牌阵容的新优势,不断提升我县县域经济综合水平。
二、工作目标
(一)围绕品牌建设,进一步扩展商标的外延。截止2015年,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0件,其中农产品商标达到40 件;中国驰名商标力争达到2件;地理标志和证明商标达到1件;山西省著名商标达到10件;培育以“兴晋钢、伊健、晋大、彤康庄园” 等为依托的高知名度、高信誉度、高竞争力的品牌产业群,实现品牌高端化和品牌集聚效应,提高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
(二)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不断优化商标发展环境。积极创建县级商标兴县战略实施示范区,全社会商标品牌意识和氛围得到增强,以市场主体为主导、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商标发展和品牌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支持商标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商标侵权假冒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围绕转型跨越发展,突出商标品牌培育特色。立足“珏山”等重点旅游服务项目,“路宝”、“精工”、“清慧”等转型发展重点项目,“泽地萃”食用菌、“彤康”山楂干红、小杂粮等主导农副产业,着力挖掘和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和国内外影响力、凸显区域特色的商标品牌,用品牌商标引领县域经济大发展。
(四)围绕企业资本运作,进一步提高商标运用水平。积极支持商标无形资产资本运作,加大对“商标是企业重要无形资产和参与市场竞争重要武器”的宣传力度,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难度,引导驰(著)名商标企业通过质押商标专用权融资,使品牌经济成为我县经济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通过举办商标论坛、“专家研讨会”、法律培训、参观学习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商标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引导企业、经营者及全社会树立和强化以品牌促效益、以品牌促发展的意识。通过引导,使企业充分认识商标在市场竞争中的巨大作用。了解掌握从商标的设计、注册、经营使用、侵权的保护途径、救济措施以及到国外注册等相关法规,增强通过商标注册来保护品牌的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商标的开发、包装、宣传和经营,提高商标信誉和市场占有率。县工商局要制定具体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山西省著名商标。要帮助企业培养商标管理人才,指导企业成立相关的机构,建立商标管理制度。县广播电台、电视台、泽州新闻、“中国·泽州”网站要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商标的宣传,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品牌兴县”的浓厚氛围,为全面实施商标兴县战略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夯实商标基础,拓展推进领域。县工商局要注重分类指导,指导创业型、煤炭、煤层气、煤化工、物流、旅游、农业产业、服务型、定牌加工、县重点工程及国有企业积极申请商标注册,使用自有商标,走自主品牌之路;指导扩张型企业对准备进入的行业提前注册商标;指导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扩大保护范围,通过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商标,有效提高行政指导效率。
(三)促进商标助农,发挥地方产业优势。认真梳理地方产业和产业集群,着重对全县高效特色农业进行培育扶持,研究制定“一村一品一商标”“一乡一业一品牌”的发展规划,把“一村一品一商标”“一乡一业一品牌”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普遍模式加以推进,精心培育、重点扶持具有特色农业、龙头农业的商标企业,引导农产品企业、有关协会和行业组织对具有地域优势、特定品质的农产品注册地理标志;围绕现代农业、生态农业、效益农业的发展需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特别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指导农产品企业及农民推广运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多元化的农村市场主体,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地理标志+农户”、“公司+商标+基地”等农业产业化发展经营模式,壮大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多渠道促进农产品加快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产销一体化经营、连锁经营,培育一批国家级农产品品牌。突出加强乳(奶)制品、小杂粮、畜禽养殖、优质蔬菜和传统农副土特产品的品牌建设,扶持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稀等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使其成为打开农民致富大门的“金钥匙”,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闯出一条新路子。
(四)加大品牌扶持,落实奖励措施。县政府设立品牌发展与保护专项基金,由县财政每年拨付不少于50万元的经费,用于品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商标国内外注册、品牌培育、品牌推广、品牌异地维权等。
1、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商标兴县战略宣传引导、调研、服务等工作。
2、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为全县企业注册商标提供全程免费跟踪服务工作。
3、凡被认定为晋城知名商标的在县注册企业,县政府一次性不重复奖励人民币5万元。凡获得山西省著名商标的在县注册企业,县政府一次性不重复奖励人民币20万元。
4、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在县注册企业,县政府一次性不重复奖励人民币50万元。
该项工作由县商标兴县战略工作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商标兴县战略各项工作,县政府决定成立泽州县商标兴县战略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负责组织全县商标县战略的统筹监督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局、经济和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农业委员会、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具体负责有关政策的组织落实和日常工作。同时,建立健全商标兴县战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完善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统一协调、责任明确、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县工商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按照商标兴县战略发展规划督促实施。县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合力共为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考核机制。县政府将商标发展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将每年的工作目标任务明确到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导组要督促指导各乡镇、各部门认真实施商标兴县战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县政府年度总体商标发展目标,制定年度工作实施方案,逐层分解落实,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
(三)完善督查机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督查力度,严格奖惩措施。县财政局要定期对商标兴县战略专项资金进行检查,进一步完善商标注鼓励政策,特别是农产品品牌扶持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建立奖励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督促驰(著)名商标企业切实用于品牌宣传和品牌创新,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四)完善商标保护机制。县工商局要加大商标保护力度,切实维护企业利益。同时,加强与公安、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协助知名品牌企业展维权打假活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此外,要以开展“维权护企”为载体,积极受理企业投诉举报,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
(五)加强商标兴县战略研究。要不断提高企业争创自主品牌、树立企业形象、提升市场竞争力的主体意识,加大培育商标服务品牌力度、组织商标研究力量,为我县实施商标兴县战略提供咨询建议,为政府制定经济和产业政策提供参考依据。